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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分析

電信業發展趨勢(2012年)

電信業發展趨勢(2012年)

根據財政部第六次修訂之「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」,將電信業定義為「凡以有線電、無線電、光學、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從事發送、傳輸或接收符號、信號、文字、影像、聲音或其他性質訊息等服務之行業均屬之。」電信業所涵蓋的範疇包括:有線通信服務、無線通信服務、衛星通信服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(IASP)業者,但對收視戶提供付費節目之播送服務則不包括在內。

電信業為典型的公用事業,其所具備獨占的產業特性,為國內早期電信業以國營事業型態發展的原因,由於全球電信國際化、自由化的趨勢,我國電信業於76年開始自由化;85年通過電信三法;86年四項行動通信業務大規模開放,電信市場自由化逐漸成形;89年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執照釋出;90年開放國際單純語音轉售(ISR),國內電信市場正式邁入全面自由化的階段,電信業具有之特性如下:
  • 公用性:提供大眾使用之通信服務,因此,所提供之服務項目及合法性與民眾權益相關,須受主管機關嚴格管制
  • 資本與技術密集產業:需投入高度的技術與大量的資金,與電子科技密不可分
  • 市場集中度高:國內行動通信普及率高,三家主要業者(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、遠傳)之市占率超過80%
  • 顧客需求多元化:消費者對於產品的需求日漸多元,業者須提供不同的服務方案,以滿足消費者多元化的需求
  • 市場服務替代性高:業者提供之服務大同小異,彼此之間替代性高
國內電信市場包括固定通信、行動通信與衛星通信服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,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資料顯示,100年9月市話用戶達1,283萬戶,用戶數成長趨緩,顯示台灣市內電話服務市場已趨飽和狀態;而在行動通信服務方面,99年行動通信服務之營收占業者整體營收比例的一半以上,2G行動通信服務為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及遠傳三家鼎立的情勢,而3G行動通信市場則正蓬勃發展,其普及率高達八成以上,且有逐年快速成長的趨勢,為目前國內電信業者的經營主力。

我國的電信業者家數方面,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,96年電信業者家數共597家,98年上升至626家,有些微增加的趨勢,隨著科技的高度發展、3G通信的發展及多元化的資訊服務,電信業的範疇越趨廣泛,因此,有越來越多的業者加入電信業的戰局,99年我國電信業家數有大幅度的變化,約增加了191家,總數突破800家;預估100年將達875家,可見近兩年國內電信業蓬勃發展,家數有逐年成長的趨勢。
圖1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營利事業家數
圖1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營利事業家數
資料來源:財政部資料中心,本研究整理

在總體營收方面,由近五年之統計資料顯示,國內電信業者之整體營收有逐年成長的趨勢,於98年突破3千億元,達3032.44億元,此後皆維持在3千億元以上,99年達3548.73億元,預估100年將達3811.55億元,近幾年電信業之整體營收呈現穩定的成長趨勢。
圖2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總體營收
圖2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總體營收
資料來源:財政部資料中心,本研究整理

而在從業人員方面,根據行政院統計資料顯示,96年約有3.9萬人從事於電信業,而自96年起,從業人數開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,至99年,從業人數下降到3.7萬人,為近五年之新低,100年則由於許多新業者紛紛投入電信產業,因此,從業人數有些微的回升,預估將回升至3.8萬人。
圖3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從業人員數
圖3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從業人員數
資料來源:行政院主計處,本研究整理

在平均從業人數方面,由近五年之統計資料可發現,我國電信業者之平均從業人數有逐年下降的趨勢,96年至98年尚維持在60人以上,但在99年則大幅度的下降至46.4人,預估100年將持續下降至44.1人;99年,電信業者家數雖有大幅提升,但整體從業人數卻有些微下降,因此造成平均從業人數隨之大幅下降。
圖4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平均各家從業人員數
圖4 96年~100年我國電信業之平均各家從業人員數
資料來源:行政院主計處,本研究整理

根據上述分析結果可知,近五年我國電信業者家數及總體營收皆呈現持續成長的趨勢,在從業人員數方面,過去四年整體從業人數有些微下降,但100年則有稍微回升的跡象;而在平均從業人數方面,則有逐年下降的趨勢。

由於科技產品的日新月異及國人對電信產品的需求,帶動我國電信業之整體表現,近五年電信業之整體營收呈現穩定的成長,而99年亦因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使得3G行動通信蓬勃發展,再加上電信服務邁向多元化,因此,有越來越多的小型業者加入電信業,提供電信、通訊、資料傳輸等相關服務,唯新進業者的投入亦無法帶動整體從業人數,整體從業人數有些微下降的趨勢,且平均各家從業人數有持續下降的趨勢。為了因應國內電信市場的變化及顧客多元化的需求,各電信業者勢必得不斷地推出各種類型之服務方案以吸引客群,然而,電信服務之產品大同小異,市場區隔性較不足且服務替代性高,因此,各家電信業者在營運時,應考量採用差異化的經營模式與行銷手法,透過與顧客的互動,建立起差異化的服務特色,進而提升服務品質,以提供顧客優質的消費體驗,才有機會在百家爭鳴之電信市場中脫穎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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